公司新闻
产品中心
公司新闻
-
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》对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的规范是?
31
2026-07
-
广州住建: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工作方案(试行)
广州住建: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工作方案(试行)
24
2026-06
-
上海市回答:防火门子母门相关问题
28
2026-03
-
电动排烟窗是自动排烟窗吗?是否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?
26
2026-02
-
消防水炮系统维护4要点,无人厂房也安心
26
2026-02
-
咨询: 目前已经明确消防值守人员不再负责防火巡查,但是请问究竟应该由单位哪个部门、哪个岗位负责?需要具备的初级以上资格证是不是现在所说的消防设施操作员5级就可以? 回复: 法规、标准既是社会单位、公民的行为准则,也是政府监管的标准,至于单位如何安排内部职责分工,各行各业、各类单位情况不同,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也不是法规、标准调整的范围,根据《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》,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按照法规、标准要求,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制度体系,将消防责任分解到岗位、人头。 消防
24
2026-01







QQ咨询
苏公网安备32058102002165号